中德两国人对待婚外恋有什么不同?
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,婚外恋的故事古今中外,不胜枚举。老辈儿们的陈芝麻烂谷子我们不捡了,只说说21世纪的今天,婚外恋在中德两国的差异。
当今中国的婚外恋女性为第三者的居多。不少情况下,男方有钱有权有势,女方要么真心爱慕他的才华、能力或气度;要么企图凭借自身的姿色和年龄优势,以青春博幸福,希望快速拥有财富和令人羡慕的生活方式。这种破坏现有家庭,给原配尤其是孩子带来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婚外恋在社会上激起公愤,引发了社会的不安定和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。
在德国,好像没有“小三”这种带着轻蔑与调侃的称谓,但婚外恋也是一件上不了台面的事儿。婚姻,不仅受到法律的保护,在普通人的心目中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。当这种“不名誉”的事情发生在政要或名人身上时,后果往往很严重,要么身败名裂,要么倾家荡产,当事人必须做出选择,龟缩只会引来媒体的穷追猛打,导致更加被动的处境。那种可以长期脚踏两只船,家里红旗不倒、外面彩旗飘飘的双重生活在德国是不可想象的。
德国人多崇尚个人价值,而且敢于直面自己的情感。如果双方觉得情已逝,或者一方被第三者强烈地吸引,那么分居是理所当然的大概率事件;无论男女大都能理性接受对方移情别恋,但不能容忍脚踏两只船的欺瞒行为,故隐蔽的、能够持续的婚外恋几乎没有。
而中国的情况往往是,婚外恋一旦暴露,男方当缩头乌龟,女方互相指责,原配痛骂“狐狸精”,小三讥讽“黄脸婆”。作老婆的把矛头直接指向第三者,觉得都是“小妖精”的错,并且决不放手,心态是“绝不能便宜了他们两个,”。在这样一种“吃亏”与“占便宜”的心态下,当事人不再思考,究竟双方的感情还在不在?自己是真爱还只是不甘心?如果是真爱,那么成全对方,是不是也是给自己一条活路?如果爱确实没有了,夫妻之间最基本的信赖与理解也荡然无存了,苦苦绑在一起互相折磨,浪费自己与对方的生命,这样的婚姻还有价值吗?一个对家庭、孩子和婚姻缺乏负责心的男人真的值得两个女人为其大打出手、拼死一搏吗?
德国人的婚外恋往往以喜剧收场,被“抛弃”的一方,一般都能接受已经发生的事实,不强行挽留,而是公事公办地协议离婚。德国的婚姻法充分保障了女性和孩子的利益,离婚对男方来讲往往意味着经济负担的加重。
德国女子普遍受教育程度高,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判断能力,在精神上不盲目地依附于某个男子,不把对方的移情别恋看做自己的穷途末日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,把对方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,并且尊重对方的选择,是西方社会价值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德国大名鼎鼎的网球明星贝克尔当初的婚外偷腥闹得沸沸扬扬,夫人芭芭拉处理得有礼有节。在东窗事发的第一时间,贝克尔夫妇发布分居声明,贝克尔对自己的不检点行为向夫人、孩子和公众道歉;精明能干的芭芭拉则带着两个儿子飞赴美国,聘请美国律师,依照美国法律为自己和孩子,争取到了经济上的最大利益。从此之后,这个所谓的“弃妇”过得风生水起,一方面悉心照料当时还未成年的两个孩子,一方面尽情娱乐自己,事业爱情两不误。而贝克尔在离婚之后,定期从德国飞往美国看望孩子,一家人还时不时地在一起聚会、度假、尽享天伦之乐。夫妻缘分尽了,但家人之间的情意仍在,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与善意。
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还残留在我们这个时代,在与男人的交往中,搀和进了太多的依赖、盲从和计较。摆在第一位的不是女人自身的价值和尊严、人性的光芒和与人为善的基本道义,而是狭隘的 “你不让我好过,我更不让你好受”的陈腐观念。在21世纪,女人还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甚至幸福统统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,如果遇到一个靠谱的,那是幸运;如果遇人不淑,是不是这一辈子就生活在扭曲与仇恨中呢。
真正懂你、欣赏你、爱你的男人别人抢不走。真正的爱人是一生一世的。如果一个男人不懂得珍惜你、反而欺骗你、伤害你,那就放他走,让他走,赶他走。
善待自己,就是一部终身罗曼史的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