芬兰是典型的北欧福利国家,社会福利保障体制比较完善,对人的生老病死、失业或丧失工作能力都给予社会补助和服务,这种“从摇篮到坟墓”的体制为所有公民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。
在芬兰,新生儿一出世就得到社会福利部门很好的照顾,产妇可得到内在婴儿用品的包裹或760芬兰马克的现金。产妇享受263天的产假,产领取相当其工资66%的产假补助。家庭中的每个孩子,从出生一直到年满17岁,每月可领取儿童补贴;单亲家庭的孩子还可获得额外补贴。
芬兰实行政机关年制义务教育,学生免交学费和书本费,并每天享用一顿免费午餐。中等和高等院校同样免交学费。大学生可申请学习补助和住房补贴,还可从银行获得学习贷款,参加工作后逐步还清。青年人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后,如果失业可领取基本失业补助或与工资挂钩的补助。
所有公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。国家对药品实行补贴,病人每次购药超过50马克只需付费50%,重病和长期患者购药只需付费25%或享受全额补贴。从业者在患病期间还可领取病假补贴,由于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,病人不仅能够报销全部医疗费,而且在养病期间可拿全额工资。残疾人也受到很好照顾,年满16岁的残疾人享受抚恤金和家庭服务。
芬兰是个长寿国,人均寿命女性为80.5岁,男性为73岁。男女正常退休年龄为65岁,年满65岁的公民都可领取养老金,没有退休金收入的老人可领取国家提供的最低养老金——国民养老金。退休者还可领取与工资挂钩的职工退休金。通常,工龄满40年的职工退休金相当于原工资的60%。此外,为使老人在家中安度晚年,社会福利部门向老人们提供各种上门的家庭服务和卫生保健服务。